电子科技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
电子科技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
电子科技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评选办法
电子科技大学学生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 一 条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21号令],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 二 条 学校以培养人才为中心,按照国家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依法治校,从严管理,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电子科技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 条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管理制度是学生应当履行的义务。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建设良好校风、学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21号令]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管理制度,结合学校学生纪律处分的实践,制定本条例。电子科技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办法
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应按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等有关费用。为规范学生缴费行为,保证收费工作顺利进行,同时规范因休学、退学等情况下退费的行为,特制定本办法。 第 一 条 我校各类学生学费、住宿费按学年缴纳,在新学年开学注册时缴清。实行学分制的学生,学费标准按学分制测算,按学年预收。 第 二 条 未按规定缴纳学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第 一 条 志存高远,坚定信念。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面向世界,了解国情,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努力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 第 二 条 热爱袓国,服务人民。弘扬民族精神,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团结。不参与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影响国家统一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21号令],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电子科技大学章程》和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 二 条 学校以培养人才为中心,按照国家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依法治校,从严管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 一 条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 二 条 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的处理,适用本办法。电子科技大学创建“优秀班集体”活动实施细则(2012年)
一、创建总则 班集体是学生成长的摇篮,是学校对学生进行以“责任、卓越、创新”为主题的系列教育活动得以落实的重要阵地,成为学校主题教育活动之“成长优秀,梦圆邦清,共建共享”版块中的重点建设内容之一。 创建“优秀班集体”活动旨在增强班集体凝聚力和感召力,培养学生的集体观念和集体责任感、荣誉感,树立良好的班风、学风;激励班级成员在成长成才中互帮互助、和谐相处,展示团结协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