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科技大学学生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 一 条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21号令],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 二 条 学校以培养人才为中心,按照国家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依法治校,从严管理,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电子科技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业管理办法
我校普通本科教育实行学分制。为了加强学生学业过程的动态管理,根据学分制特点,按照以人为本,科学、规范管理的原则,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 一 条 学制年 (一)基本学制为4年。 (二)学生在校学习时间累计不超过6年。 (三)学生应当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业。 第 二 条 试读、退学 (一)在学习过电子科技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 条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管理制度是学生应当履行的义务。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建设良好校风、学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21号令]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管理制度,结合学校学生纪律处分的实践,制定本条例。电子科技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实施办法(试行)
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应按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等有关费用。为规范学生缴费行为,保证收费工作顺利进行,同时规范因休学、退学等情况下退费的行为,特制定本办法。 第 一 条 我校各类学生学费、住宿费按学年缴纳,在新学年开学注册时缴清。实行学分制的学生,学费标准按学分制测算,按学年预收。 第 二 条 未按规定缴纳学电子科技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公寓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规范学生宿舍管理,营造“安全、卫生、文明、和谐”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培养学生优良的品德和良好的作风,保证学生的权益,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 二 条 电子科技大学学生宿舍管理中心代表学校,负责学生宿舍资源的配置与集中管理、切实推进学生思想电子科技大学学生学费和住宿费管理规定
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应按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等有关费用。为规范学生缴费行为,保证收费工作顺利进行,同时规范因休学、退学等情况下退费的行为,特制定本办法。 第 一 条 我校各类学生学费、住宿费按学年缴纳,在新学年开学注册时缴清。实行学分制的学生,学费标准按学分制测算,按学年预收。 第 二 条 未按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的学生,各电子科技大学校园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维护校园治安秩序,保障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保护学校以及师生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 二 条 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是指扰乱校园教学、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人身权利,偷窃、损毁公私财物以及其他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情节轻微,尚不够国家法律法电子科技大学学生校园网络管理规定(试行)
为了加强学生网络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电子科技大学学生管理规定(试行)》,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取得电子科技大学学籍的各类学生。 第 一 条 必须遵守国家有关互联网的法律、法规,执行互联网的各种管理制度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自身在使用互联网过程中的行为负责。 第 二 条 在使用互联网的过程中不得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电子科技大学学生证和校徽管理规定
第 一 条 学生证发放与管理 1、学生证是在校学生的身份证明,必须由本人妥善保管,不得损环、涂改、更不能转借他人使用。 2、新生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后,由教务处统一印发学生证。学生毕业或因其它原因离校时,必须交回学校,丢失者收取遗失登报费。 3、学生不得擅自涂改学生证中各栏目内容。因父母工作调动或家庭住址迁移,需更改乘车到达站名,凭家长学生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2012年6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意见》和《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精神,成都市政府决定,从2009年9月1日起,按照属地原则,将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大学生纳入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参保人员: 全日制本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