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一 条 “成电杰出学生”称号为电子科技大学授予本科学生个人的最高荣誉。学校毎年奖励最突出的十名在校本科学生,授予“成电杰出学生”荣誉称号,并颁发电子科技大学特别奖学金,5000元/人。
第 二 条 “成电杰出学生”获得者应是: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发展,综合素质出类拔萃的同学;在某一方面具有突出特长或贡献,其他方面比较优秀的同学。原则上从大四学生中产生,如果没有足够的候选人,评选名额可空缺。
第 三 条 学校成立“成电杰出学生”评审工作小组,负责评选的全部工作,小组成员由学工部、教务处、国际合作处、校团委负责人及知名教授组成。
第 四 条 评选过程分为学院推荐、候选人答辩和校务会议审议三个环节。在毎个环节完成之后,均按照程序面向全校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意见。
第 五 条 在学院推荐环节中,候选人及所在学院应该如实申报材料。如经发现申报材枓不实,有虚构成分或者故意夸大的情况,则立即取消该候选人的申请资格。推荐日期截止后,将面向全校第一次公示候选人的全部申报资料。
第 六 条 候选人答辩顺序由抽签决定。最终答辩结果由评委无记名投票决定。
第 七 条 答辩会后,将公示得票数分别名列前茅的学生候选名单。
第 八 条 评审工作小组整理两次公示后接到的异议及对异议的调查结果,随同候选人的全部申报资枓、答辩会评委投票结果一起报送校务会议,由校务会议最终讨论审定该年度电子科技大学“成电杰出学生”获得者名单。
第 九 条 校务会议后,入选的十名候选人名单将再次公示。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接到异议,或者异议经调查不足以否决原决定的,则当选名单生效。
第 十 条 “成电杰出学生”获得者如在校期间因违纪行为收到记律处分,将撤销其荣誉称号,收回证书和奖学金。
第 十一 条 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制定每年度的具体评选操作方案,并在评选前公布。
第 十二 条 本操作流程由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