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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科技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实施方案

  • 学生管理科
  •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武装部)
  • 2016-11-07 04:5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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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全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电子科技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实施方案》。

一、切实重视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

      1.充分认识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重要作用。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是高等学校从事德育工作,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 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是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组织者、指导者和具体操作者,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着力培养,严格要求,努力建设一支“讲政治、讲水平、讲实效、讲奉献”的高素质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

       2.严格选拔、专业培训,加速培养一大批高素质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专业人才。大力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的建设,由组织部、人事处、学生工作部共同修订与完善专职学生思想教育工作人员的选聘、培养、管理、考核办法;努力完善并建设好专职学生工作队伍、班主任工作队伍和学生导生队伍,为我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的组成和选聘

      3.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包括专职从事学生工作人员、班主任和学生导生。专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人员指学校专职从事和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学校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研究生管理处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学院党总支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副书记、学生科长、分团委书记和学生辅导员等。班主任由从事专业教学的老师和品学兼优的研究生党员组成。学生导生由优秀的研究生或高年级本科生担任。

      4.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主要职责。专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主要职责是引导思想、规范行为,按照党委部署实施思想教育活动,提高学生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引导学生全面成才;班主任的主要职责是对学生的学业、品德、思想等方面进行具体指导;学生导生的主要职责是对一年级学生进行大学的适应性指导。辅导员是学生工作的骨干力量,是学生工作队伍的核心,要团结、凝聚班主任和学生导生队伍,指导班主任和学生导生开展工作;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导生要密切配合,共同作好学生工作。专、兼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人员要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等方面的成长任务;专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人员除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外,还应该承担形势与政策课或其他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课程的教学及科研工作。

      5.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的选聘。专职学生工作队伍以“4+2”选聘方式为主,即从免试推荐研究生中选拔优秀者担任学生辅导员,工作4年考核合格后,脱产2年攻读博士学位(中途转岗、调离、深造,要与学生工作部汇商并备案);或从外校优秀研究生中选聘。选聘按学校现行的公开招聘办法进行,采用组织推荐和自荐相结合,经公开答辩、考核通过后,方可聘用。班主任的选聘,由各学院党总支根据各单位的实际情况,选聘思想素质好,热爱学生思想教育工作的教师以及品学兼优的研究生党员担任,选聘人员报学生工作部、人事处、教务处备案。从高年级中选拔优秀学生做一年级学生的导生,由学院负责具体选拔、管理和考核,报学工部备案。

      6.选聘机构及人员组成。由校领导负责牵头,由人事处、学生工作部、研究生院、教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相关学院负责人组成选聘工作组,一般为7—9人。 

      7.人员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原则上与学生之比按1:200—1:250配备;各学生行政班配1名班主任;各一年级班级配1名学生导生。

三、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管理和培养

      8.学校实行两级管理模式。学生工作部负责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包括队伍的选聘、培训、人员的流动和晋升,对班主任工作、学生导生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学院负责对辅导员、班主任的具体管理,包括工作职责、工作考评以及工作酬金等。学生导生的选拔、管理、考核由学院负责,工作酬金由学校负责。 

      9.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管理。学生工作部对学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专职人员进行建档和档案管理,全面掌握和及时调整、补充学生思想教育工作人员,保证队伍的配备和工作的推动;各学院对中途转岗、调离、深造等人员岗位变动情况要与学生工作部汇商并备案。各学院要加强对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导生工作队伍的管理,建立岗位责任制和考核制。岗位责任制即:各学院必须对专兼职人员建立岗位责任制,并制定相应的工作条例,辅导员要与各学院签定“辅导员工作责任书”。考核制即:建立完备的专兼职人员考核制度,采取学生评教,总支考核,自我评价相结合的考核制度,根据“辅导员工作责任书”和工作完成情况,对辅导员进行综合评定,对学生评教的成绩要在适当范围内公布,考核结果要与职务聘任、奖惩、晋级等挂钩,对工作不称职的应予批评,仍无改进的,应调离工作岗位。 

      10.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的培养和提高。坚持选聘、使用、管理、培养、提高相结合的原则,制定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的培养计划,统筹规划专职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的发展,加强对学生政治辅导员的教育和培养,努力建设一支稳定的高水平的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把专职辅导员队伍作为党政后备干部培养和选拔的重要来源,根据工作需要向校内管理工作岗位输送,或向地方组织部门推荐。

      (1)专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上岗前要进行集中培训,在岗期间每年须接受学生工作部组织的专业培训;(2)鼓励支持专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在职提高学历层次;(3)由学生工作部组织成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组,学校在课题和经费上予以支持;(4)通过岗位轮换、校外挂职锻炼等多种途径,全面提高我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

四、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的相关政策

      11.专业技术职称评聘。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充分考虑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特殊性,注重考察其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绩。教师在晋升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时原则上要有担任班主任的工作经历,要考虑其班主任工作业绩。积极创造条件,成立我校“思想政治教育系列”高级评审委员会。 

      12.评优奖励。将优秀辅导员、班主任表彰奖励纳入学校教育工作者表彰奖励体系之中,按一定比例评选并统一表彰。树立一批辅导员、班主任先进典型,宣传他们的事迹,充分肯定辅导员、班主任在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中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