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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科技大学关于文化素质教育“成电讲坛”系列讲座管理实施办法

  • 学生管理科
  •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武装部)
  • 2016-11-08 02:5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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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讲坛文化是我校文化素质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为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繁荣校园文化,促进学术交流,实现校园周周有讲座,讲座场场有品位,学校举办文化素质教育“成电讲坛”系列讲座。本着规范管理、资源共享的原则,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成电讲坛”系列讲座必须坚持正确的思想导向,以全面提升学生的文化素质、教师的文化素养和学校的文化品位为总要求。必须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不得损害国家、学校的声誉和利益及公民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在每周举办一场讲座的基础上,每月一场精品讲座即“成电讲坛”系列讲座,每场讲座时间一般应在120分钟以内,主讲人应安排一定的时间与听讲人进行交流。

     第四条   凡由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办公室约定、单位推荐和个人申报的讲座,讲座人或推荐单位必须填写“电子科技大学大学文化素质教育‘成电讲坛’系列讲座选题申请表”,专家审核后,由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   学校、学院或其他部门举行学术讲座,凡愿意与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办公室合作主办并填写《电子科技大学文化素质教育“成电讲坛”系列讲座选题申请表》的,纳入文化素质教育“成电讲坛”系列讲座统一管理。

     第六条   对确定为文化素质教育的讲座,文化素质教育办公室负责安排讲座信息的发布。讲座信息发布一般应提前一周,通过网上公告和海报的形式进行。

     第七条   文化素质教育办公室在讲座结束后应填写《电子科技大学文化素质教育“成电讲坛”系列讲座情况登记表》,负责讲座的总结和宣传报道,并保存讲座的图文资料,对一些重要讲座在征求主讲人同意后制作成声像资料并在我校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网页上发布。

     第八条   由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办公室组织的讲座,基本酬金为每场800元。学校、学院或其他部门举行学术讲座,经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办公室审查后,并视情况予以适当资助。

              邀请校外著名专家学者开设文化素质教育讲座,酬金另定。

     第九条   与教务处协商决定,为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讲坛文化,凡听取成电讲坛10次及以上的学生可获得创新学分1分(以现场盖章为准)。 

     第十条   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