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团委组织建设管理制度
1、分团委书记如有换届,应上交情况说明一份,由院党委副书记签字盖章,上交校团委归档、备案。 2、每年12月底完成年度团籍注册工作,在校团委网站上下载《***年度团籍注册登记表》如实填写,按通知要求上报校团委组织部,校团委整理数据后报团省委组织部。 3、学院准确收缴团费,按时上报校团委组织部。 4、每学期3月初、9月初上交学院的工作计划、7月底、12月底上交学院工作总结,上交校团委。校团委上报宣传部宣传品的管理规定
第一条 校园横幅、张贴物宣传品(以下简称宣传品)的管理部门为党委宣传部。 第二条 部门或学院需在校园主干道、主教学区及校内主要建筑物等公共区域内悬挂横幅、张贴宣传品,应向党委宣传部提交《电子科技大学校内宣传品申请表》,经审定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三条 校团委只对活动的内容负责审批,涉及在学校悬挂、张贴宣传品,直接与党委宣传部联系。 第四条电子科技大学关于文化素质教育“成电讲坛”系列讲座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 讲坛文化是我校文化素质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为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繁荣校园文化,促进学术交流,实现校园周周有讲座,讲座场场有品位,学校举办文化素质教育“成电讲坛”系列讲座。本着规范管理、资源共享的原则,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成电讲坛”系列讲座必须坚持正确的思想导向,以全面提升学生的文化素质、教师的文化素养和学校的文化品位为总要求。必须遵守宪法、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