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弘扬“求实求真,大气大为”的成电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树立良好劳动观念,营造崇尚劳动的校园氛围,根据《电子科技大学本科生荣誉奖励管理办法(试行)》和《电子科技大学本科生“劳动实践标兵”“劳动实践先进个人”评选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规定,经过学生申请、各学院初审推荐及公示、学校公开答辩和现场评审,拟推荐钱栋等10名同学授予“电子科技大学本科生劳动实践标兵”荣誉称号;拟推荐薛紫涵等30名同学授予“电子科技大学本科生劳动实践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现将答辩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4月21日-4月23日(三天)。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学校“劳动实践先进个人及标兵”评审推荐小组反映。
地址:清水河校区学生活动中心206办公室
电话:028-61830078
学校“劳动实践先进个人及标兵”评审推荐小组
2026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