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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科技大学“成电杰出学生”评选办法

  •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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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9-03 15:4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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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成电杰出学生”称号为电子科技大学授予学生个人的最高荣誉。学校每年奖励各方面最突出的在校学生,授予“成电杰出学生”荣誉称号。

第二条 参与评选“成电杰出学生”的原则上应为全日制在读应届本科生和学历教育在读研究生。

第三条 “成电杰出学生”每年分为本科生组、研究生组和国际留学生组,本科生、研究生组最多各评选十人,留学生组最多评选一人。如果没有足够的候选人,评选名额可空缺。

第二章 申请与评选

第四条 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国际留学生热爱中国,认同中国文化、制度和价值观;

(三)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出类拔萃,组织管理、学术科研、科技竞赛、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公益服务、文艺体育等某些方面特别突出,充分展现杰出学生的风采,发挥榜样示范作用;

(四)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任何处分。

第五条 学校成立“成电杰出学生”评审委员会,负责评选工作。委员会主任由学校领导担任,成员由学生工作部、校团委、教务处、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研究生院、合作发展部、国际教育学院、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中心等单位负责人、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

第六条 评选程序:

(一)学院推荐。各学院成立“成电杰出学生”评审工作小组,对本学院申请学生进行评审,确定本学院“成电杰出学生”候选人,并在学院范围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如无异议,报学校评审委员会。学院评审工作小组成员应包括学院领导、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

(二)学校评审。学校评审委员会面向全校对各学院“成电杰出学生”候选人的申报资料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无异议后,学校评审委员会组织所有候选人进行答辩评审。最终评审结果由评审委员会成员无记名投票综合决定。评审委员会将评审结果面向全校再次公示,公示期5天。

(三)校长办公会审议。学校评审委员会将候选人申报资枓和答辩会投票结果一起报送校长办公会。校长办公会最终讨论审定该年度电子科技大学“成电杰出学生”获奖名单。

第七条 成电杰出学生每年评选一次,一般在每年11月份进行。

第八条 候选人及所在学院应该如实申报材料。如经发现申报材枓不实,有虚构成分、隐瞒欺骗或者故意夸大的情况,则立即取消该候选人的申请资格。

第三章 奖励与管理

第九条 对获评的“成电杰出学生”,学校颁发“成电杰出学生”荣誉证书并设立奖金,金额5000元/人。

第十条 “成电杰出学生”获得者如在校期间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纪律处分,将撤销其荣誉称号,同时收回证书和奖金。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 学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和国际教育学院分别负责制定每年度的“成电杰出学生”本科生组、研究生组和国际留学生组的具体评选操作方案,并在评选前公布。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和国际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