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暂行办法
第一 条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减轻家庭困难学生还款负担,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1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 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51号)的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 条 为鼓励高等学校毕业生积极应征入伍服役,提高兵员征集质量,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和《总参谋部 总政治部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征集工作的通知》(参动〔2009〕6号)有关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 条 从2009年起,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
(2005年6月25日) 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的实施,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现就做好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重要意义。高校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他们的就业是一个涉及全局的重大问题,不仅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而且直接影响到经济发展和社会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学要求》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有关部门(单位)教育(人事)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26号)和《教育部 人事部 劳动保障部关于积极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07〕24号)要求,进一步提升电子科技大学关于加强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04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4]35号文件)的精神,特制定《电子科技大学关于加强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高度重视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1.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是学校教学质量的检验,是学校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价值体现。学校各级要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