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同学:
按照学校旭日助学基金相关管理办法,经学生申请、各学院初审推荐及公示、学校评审,拟推荐以下30名同学获得“旭日助学基金”。
拟推荐名单如下:
公示时间:2025年 4 月 25日-4 月28 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电话或者书面等形式向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
地址:清水河校区学生活动中心210A
联系电话:028-61834608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5年4月25日